Wenda20190719  01:00:41  十二因缘循环互为因果

问:有一个佛学问题。十二因缘是无明、行、识、名色、六入、触、受、爱、取、有、生、老死。问题一,十二因缘的前十个是因,后两个是果,这是正确的还是循环互为因果?

答:循环互为因果,它本身就是有递进关系的。比方说,十二因缘讲的证果这个道理,其实就是个缘分。名色缘六入,六入之后缘触,就是接触到缘了。爱缘取,取缘有,有缘生,生缘老死,忧悲苦恼。你想想看,怎么没有递进关系?(明白了。第二个,如果遇到前世的关系人,还掺杂着多位关系人和多种关系人,还有新的发展变化,是否前十个环节中任何一个环节从思维上断掉,再加上念经化解掉,就不会有后面两个出现了?)对啊,你前面断掉了,后面就不来了。比方说,你有情,才会有爱。你对这个人情都没有,哪来的爱?(对,我们弄不清楚。还有第三个,是否只要有一丝一毫的感受,今世没有处理,后世一定会进入轮回,继续演化呢?)对啊,一定的。因为你没有还完的债,你下辈子再投人,你就会还;如果你已经超脱了,你就不要还了,说明你这辈子已经还完了(感恩师父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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