卢台长开示解答来信疑惑(三百九十)

问:甲和乙既是佛友也是朋友,甲修心灵法门,乙修其他法门,现在甲准备去乙的公司上班,乙是老板,甲是员工,但是甲目前因为一些原因暂时不去上班,也没有工资,乙自愿给甲每个月一笔生活费,平时也有一些财物赠予。这种情况,甲算敛财吗?

答:不算敛财,但白拿总不好。要看乙有没有其他目的,还是看重他的技术?如果两人是相同性别的,一般就没关系。现在虽然不工作,但以后会用他,这种都可以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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