卢台长开示解答来信疑惑(三百二十九)

问:以下是否属于敛财?1、头天我们去帮新师兄设完佛台,另外一位师兄邀请我们去她家简单吃碗面,我们就去了。2、第二天让师兄开车带我们放生。3、之前和师兄度人,她买了水给我们喝,我说把钱给她,她不要,她说之前我也请过她,所以她要请回来。4、我买了一瓶矿泉水本来是打算拿去给师兄设佛台时换大悲水用的,但是她自己买了,所以我就背回自己家供奉在佛台上,上完香后我就取下来自己喝。

答:不算敛财。

0 0 投票数
文章评分
订阅评论
提醒
guest

0 评论
最旧
最新 最多投票
内联反馈
查看所有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