卢台长开示解答来信疑惑(三百)

问:同修在疗养院住,手脚不能动,因此在照顾她的阿姨下班后请阿姨帮忙点小房子,同修可以付点钱给阿姨作为费用如理如法吗?

答:不能说为了点小房子付钱,只能说请阿姨帮忙照顾他付钱,是照顾他的服务费,不能专门为点小房子收钱,点小房子不能有这种交易,这是不可以的。如果自己名字签好之后就有灵动性上去了,谁点红点就没关系了。如果别人代替签字的话,必须要本人手指碰一下,而且必须五个手指全碰。(一般可以握着她的手写上去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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