卢台长开示解答来信疑惑(二百七十七)

问:A同修初到欧洲,经济不是很宽裕,各方面情况不熟悉比较困难。因为女儿在国内且没有经济来源,必须每隔1-2个月给女儿寄生活费。A同修曾经通过银行给女儿寄钱,但一是手续费很高,二是国内银行以较低的买入价给人民币,感觉难以接受。B同修也在欧洲,但在国内有人民币,B同修想帮助A同修,是否可以按银行的卖出价(较高)把国内的人民币转给A同修的女儿,A同修把欧元给B同修。这样A同修既节约了汇款手续费,又用比银行汇款好的汇率换到了人民币,每次可以多拿到200-300人民币。B同修如果这样做是否如理如法?

答:只要按照市场价格相互帮助没有什么不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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