卢台长开示解答来信疑惑(二百七十三)

问:我有一个感情债,该如何还?事情是这样的:年轻时,因为在社会上打工,遇到一个痴情的男孩子,他对我很好,对我付出很多,讨我开心,为我花了大约4000多元的钱,但其实我并不是真的喜欢他,是因为他对我好才接受了他。那个时候婚姻由父母做主,男孩子的父母对我的条件不满,所以我也为难这个男孩子,让他父母同意接受我我才嫁给他。那天男孩子因此事跟父母吵起来了,本来想找我述苦,没想到那天我在亲戚去家做客,不愿意听他解释,就让他走了。他回家以后想不通,写了一封遗书,就吃老鼠药自杀了。从遗书中得知,他为了追我,已经和父母吵了很多次了,我又不理解他对我的爱,说我不爱他,是爱面子,所以不想为难我,让我找到真正爱的人。此事过后,我一直没有梦到他。

答:赶快念小房子,拼命还。用了他四千块,对有的很穷的人来说,四千块是天文数字,不可以这样的。这是骗人感情,早晚要还的,好好忏悔。

问:一直想还债,但不知道如何还,这个男孩子父母还在,是否要把当时用他的钱还给他父母?我后来与其他人结婚后,儿子先是得了癌症,后来通过学佛念经治愈,现在儿子又得了严重的癫痫,治不好。

答:儿子这样就是她在受报应,让她痛不欲生。4000元还掉,还要念很多礼佛大忏悔文,给他(前男友)烧送很多小房子,他要是不走,她就一辈子倒霉。所以不要去欠别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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