卢台长开示解答来信疑惑(二百五十三)

问:以下三条,是否属于敛财?
1、以前有一位同修生重病,我当时很想帮助他,就给他送了30多瓶药,同修梦中有提示这个药不错,但是同修坚决不肯白拿药,给了我一部分钱,我在菩萨面前说我不能收这个钱,他也在菩萨面前说过不能接受一分钱供养。所以最后我没有跟他说,拿这个钱去塑了佛像,给他和台长放生,跟菩萨说这个钱算作他的钱。
答:如果这是真话,不算敛财。
问:2、有次放生刚好见到一位同修脚部肿痛厉害,刚好我包里有随身带药,于是帮同修擦,她也觉得不错,我把药送给了她。用完这瓶后同修还想用,也不肯白拿,所以我以当时自己买的价格卖给了她。
答:如果所叙述是真的话,不算敛财。
问:3、有次我和同修B提到自己要去请香,同修B家里刚好有我想请的香,于是提出可以在她这里买,以低于市场价格给了我一盒。
答:如果是别人送给B的,再卖给别人,就算敛财。如果是B自己买来的,转手给人家,没有赚钱,就不算敛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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