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:我先生于5月初去世,按政府规定,亡人有笔费用补贴,但须火葬完二个月后才能领取,之前我女儿为我先生付了费用,包括医疗费、功德款、火葬费等。请问待领取亡人补贴后,可否偿还我女儿支付的钱?
答:应该得的,没关系;不应该得的,就有关系。这是应该得的,所以没有关系。
订阅评论
0 评论
最旧